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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浙江财经学院的侯老师来说,刚过去的3月10日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。那天,他因患急性肺炎入住浙江省立同德医院。手术中,医生一边忙着给他插导管,一边轻声安慰他,有痰就吐出来,我们会擦干净的。“本来我很紧张,但经过医生疏导后就很放松了。”侯老师说,“我从来没在医院有过这么好的感觉。” 侯老师是本月初该院推出医疗质量管理规定以来,对该院医疗服务表示满意的病人之一。 3月1日,为提高医院医疗技术水平和促进医患关系的和谐发展,同德医院在全省率先推出了医疗质量管理90条规定。该规定内容详细、覆盖面广、对医护人员处罚严厉,一出台即受到了病人的欢迎,许多病人把它称为医院立下的医疗监督“军令状”。 该规定基本涵盖了三方面的内容:医护人员该如何规范操作;病人应有怎样的知情权;医护人员操作不规范将受到什么处罚。而其中的核心就是强调病人的知情权。据悉,在90条规定中,仅要求医生与病人谈话的细则就多达18条。如术前、术后谈话,入院72小时、病情突然变化、输血前谈话签字等,如果医生没按规定执行,一经发现,便要扣当月质量控制分10分(一个科室全年共有100分,与科室的年终奖挂钩),相当于人民币1000元以上。 除了谈话规定,许多患者关心的其他问题也被列入该项规定。如医生未按书写要求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入院、首次病程、手术、麻醉、抢救记录等,每错一例扣当月质控分10分;推诿病人每发现一例扣当月质控分10分;未合理使用抗生素,发现一例扣5分;药剂科每发生一起调剂差错,根据情况扣质控分5至10分,造成严重后果的则另行处理。 严格的规定催生出了严格的管理,严格的管理赢得了病人的满意。 三墩中学一位教师在同德医院看病时,听人说他的病本来可以用更便宜的抗生素药,他就到医院监督部门反映。经调查,医生用药合理。但监督部门仍然多方取证,给了这位老师一个满意的解释。翠苑小区一位大妈脚肿来到同德医院治疗,3天未见效,便在双休日向医院监督部门反映。监督部门马上请急诊医生为这位老太太复诊,结果发现老太太的病情属于正常的症状。此举虽然没能将老太太的脚迅速消肿,但却赢得了老人的心。 同德医院的医疗监督实施十余天来,改善了医患双方的关系,拉近了医患双方的距离。 对此,该院院长吴章穆坦言,一家医院有没有希望、有没有发展,除了医疗技术,最关键的就在于对病人能否像对待亲人一样,只有将病人的利益放在心头,才会取得更大进步。 链接:除了省立同德医院出台医疗监督措施外,我省其他一些医院也多方开设与病人沟通的部门。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成立了全天候的“病人接待中心”,实行“一门式”专职化管理,并开通两部值班电话方便医患沟通。绍兴市人民医院专设了医患关系促进部。 来源:浙江日报 作者:记者 秦军 通讯员 周建新